“十三五”时期,我国版权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加强版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这一主题,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2016-2020年,中国版权工作取得了哪些重大成就?让我们互相了解一下吧!
一是版权法律制度逐步完善。
1.完成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
配合有关部门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2020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2.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版权工作法制化水平。
国家版权局发布了《正版软件管理指南》、《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电子作品登记证的通知》、《关于依法加强境外版权认证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管理的意见》、《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版权行政执法证据审查确认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二是版权执法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以来,全国版权行政部门始终把打击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盗版行为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有效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形成了以版权部门为主体、多部门参与、密切配合的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格局,以及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公众监督相结合的版权保护社会共治新格局。为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以及版权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环境保障,树立和维护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十三五”期间,全国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侵权盗版案件1.3万余起,查获侵权盗版产品4000多万件。
1.加强侵权盗版专项整治。
“十三五”以来,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连续五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对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游戏和电子商务平台、社交平台、知识分享平台、在线云存储空、应用商店、网络广告联盟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2775起,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7763个,删除侵权盗版链接690多万个。网络侵权盗版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2.加强网络版权重点监管。
继续抓好大中型视频、文学、音乐网站版权监管,要求对影视剧等文件过期未授权作品积极开展线下授权,进一步完善公示、约谈、警示制度,推动权利人与网络服务商建立版权保护合作机制。
“十三五”以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42批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和678部重点作品,对央视春晚和国产优秀电影网络传播进行了特别保护,下线盗版链接100多万个。
3.促进版权执法合作。
不断加强跨区域执法合作,积极加强与通信管理、互联网信息管理、公安、工商、海关等执法部门的合作。,建立重要信息共享机制,适时开展集群办案,有效解决大规模侵权盗版和网络侵权盗版跨区域问题,实现侵权盗版全链条全方位打击,逐步形成以版权部门为平台、多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杜绝“以案不依”、“以罚代刑”现象,加大对侵权盗版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
“十三五”以来,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共向司法机关移送刑事责任案件1100余件。
4.加强对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
国家版权局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加强对重大侵权盗版案件的督办。此外,多部门联合对地方重点案件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2016年以来,共挂牌督办重大侵权案件249件。
5.开展执法检查
2017年5月至8月,国家版权局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著作权法执法检查,深入了解著作权法实施情况,充分听取著作权相关企业和组织、行政司法机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这是《著作权法》颁布以来,全国人大组织的首次大规模著作权执法检查。
6.推进社会共治
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企业和权利人保护版权的积极性,积极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公众监督相结合的版权保护和社会共治新格局。充分发挥中国版权协会、“北京版15社”反盗版联盟等协会的积极作用,推动成立网络文学版权联盟、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院线电影版权保护联盟等。,并推动相关主体发布维权声明或自律建议书,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发展。
第三,继续推进软件正版化。
“十三五”以来,政府机关、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得到有效巩固,文化、教育、卫生、新闻出版等重要行业和领域软件正版化取得积极进展。软件正版化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和巩固。正版软件的采购、使用管理、评估和年度报告进一步规范,软件正版化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树立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彰显了中国。特别是软件版权保护环境和软件产业扶持政策的不断完善,推动了民族软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国产办公软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产操作系统软件、国产工业设计软件等关键软件发展势头良好。
2019年,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148.44万件,软件业务收入达到7.21万亿元。2016-2019年,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51.26%,软件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4.4%。
四是版权社会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十三五”以来,国家版权局大力推进版权示范创建,在全国范围内创建了一批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和应用;积极推进版权的市场交易和产业化应用;版权产业继续稳步增长,产业附加值继续攀升。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娱乐、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为代表的核心版权产业。发展迅速,成为中国版权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中国版权产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2016年,中国版权产业增加值5.45万亿元,占GDP的7.33%;2019年增至7.3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39%。
1.不断完善著作权登记制度,推进著作权登记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十三五”以来,我国著作权登记数量快速增长,无论是作品登记数量还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都提前完成了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的预定目标。
2016年,中国版权登记总量超过200万件,其中作品超过159万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超过40项。截至2019年,我国著作权登记总量已达418万件,其中作品270万件,软件著作权148万件。
2.加强版权相关行政审批和监管。
“十三五”期间,国家版权局完成了与5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脱钩。按照“管办脱钩”的要求,国家版权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推进集体著作权管理活动的规范化。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积极扩大成员,不断增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代表性,逐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集体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基本满足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此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版权局协调有关部门完成了6家境外版权认证机构驻华代表处重新注册的审核和备案工作。各代表处配合修订版权法律法规,开展“剑网”专项行动,开展版权宣传活动,开展境外版权认证、版权国际交流活动等,做了大量工作。
3.大力推进版权示范工作。
“十三五”以来,国家版权局授予了一批国家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版权示范工作有效发挥了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在自主创新、提升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版权产业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形成了以点带面的行业发展格局,增强了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授予12个国家版权示范城市、145个国家版权示范单位和37个国家版权示范园区。
4.全国版权交易中心和交易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
“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以这些中心和基地为基础,在版权交易、评估、融资等方面逐步发挥聚合和协同作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已建立16个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和交易基地。
5.开展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战略决策,充分发挥版权创新属性,提升版权工作水平,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上海浦东新区设立了“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
6.完善国家版权展览授权交易制度。
努力构建以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为龙头,以地方版权博览会、交易会、授权展为两翼的全国版权展览授权交易体系,促进版权的实际应用和价值转化。
目前主要的地方或行业版权展会主要有: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会、江苏(南京)版权交易会、北京国际版权授权大会、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与交易会(东莞)和成都国际数字版权交易会等。
7.做好政策支持。
配合有关部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做好第六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中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政策。
8.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公众广泛参与的版权宣传制度。
形成了以“4月26日知识产权宣传周”为重要平台、以重大版权事件为契机、以新闻媒体为主渠道的宣传模式。通过培训、讲座、报告、文艺演出、街头咨询、制作播放电视公益广告、张贴公益海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版权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动词 (verb的缩写)涉外版权交流与合作继续深化。
1.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多双边版权关系。
积极稳妥处理版权多双边事务,进一步拓宽合作方式,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的合作,做好中美经贸磋商、中英财金对话、RCEP、中日韩自贸区等谈判和实施工作。妥善处理中欧、中英、中日、中韩等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双边事务,拓宽一带一路。
2.积极参与国际版权规则的制定。
继续巩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批准《马拉喀什条约》,加快制定保护广播组织条约,参与图书馆、档案和教育机构的限制与例外、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等国际条约谈判,参与《承认及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谈判,积极参与全球版权治理体系改革。特别是积极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于2020年4月28日生效,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缔结的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它也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中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做出了辉煌的贡献。
3.着力提高涉外版权保护水平
开展版权境外风险防控研究项目,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为业内相关人员提供境外风险防控培训。与英国知识产权局、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共同策划并开展相关联合研究项目,切实维护中国版权企业的海外权益,为对外版权贸易保驾护航。
4.不断提高涉外版权宣传水平。
更好地利用国家版权局英文网站宣传平台;与有关国家合作开展国际版权宣传;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平台,展示和介绍优秀版权案例,举办中国德化陶瓷版权保护优秀成果展,向世界宣传加强版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等重要事件为契机,举办庆祝和宣传活动,向世界展示中国真实、立体、全面的版权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国的国际版权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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