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传统的线下交易,二手车交易平台的出现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套路贷”等乱象也开始频繁出现。
近日,二手车个人买家易先生等多位维权消费者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反映,他们遇到了二手车平台隐瞒合同事实、贷款合同价格与购车金额不符、暴力收车等问题。同时,其中一位维权者还向中新经纬客户端透露,目前他们已经成立了一个维权微信群,有100多位有类似经历的车主。
“与消费者签订的是买卖合同还是融资租赁合同?如果心有二手车不明确告知,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北京电子商务法学会会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律师邱说。对于消费者反映的汽车价格与《租赁合同》中汽车交易价格不一致的问题,邱认为,如果隐瞒事实,可能涉嫌欺诈。
车主无故被逾期还款平台私自赶走。
2017年9月,湖南岳阳的易先生在长沙中南二手车市场选中了一辆二手奥迪车。然后,在汽车经销商的推荐下,他通过心有二手车申请了贷款购车合同。然而,在2018年8月27日晚上,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这辆车被心有二手车的人开走了。
据易先生介绍,当时他与经销店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标注了12.58万元的购车款,随后他通过心有二手车办理了车辆分期贷款业务,一次性支付了4.16万余元,其中首付26838元,GPS安装费1980元,鉴定质押2000元,手续费5000元,商业险4780元,交强险5000元
“付完首付,车由心有二手车代理备案结算,你开始分期还款。”易先生说,还款后的前四期,银行一直在自动扣款,但到2018年2月18日(第5期还款日),系统没有正常扣款,也没有任何提示。直到第6期还款日,接到心有二手车的催收电话,才被告知车贷有一期逾期了。
易先生回忆,第一次接到催收电话后,他立即配合心有向大众账户转账,6-10期也按照心有的要求向大众付款,但心有二手车App一直显示多次逾期。
“因为心有二手车App里显示逾期,会影响个人征信。我多次联系心有客服解决问题,但没有得到有效反馈。”中新经纬客户端易先生表示,此时,他开始怀疑所谓的心有催收工作人员,而对方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是心有工作人员。为避免上当受骗,易先生在完成第10次对公支付后,再次要求处理App内的逾期记录。
直到2018年8月18日(第11个还款日),易先生因怀疑催收人员身份的真实性,拒绝向公众进行还款,并提出在心有二手车APP解决逾期还款问题后再继续还款。然而,2018年8月27日晚,二手车工作人员在没有给易先生任何小费,也没有向相关部门汇报的情况下,就“开走”了。
贷款变更租赁合同已投诉至工商部门。
“直到车开走了,我才知道原来签的借款合同变成了租赁合同,心有二手车租赁合同的车价也和购车合同的金额不一致。车价从12.58万元变成14.53万元。”易先生无奈地说。
据易先生介绍,车被开走时,车内有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部分现金、自己公司的合同和票据等多件个人物品。“到目前为止,这辆车已经被心有二手车开走了三个多月。期间多次与心有客服沟通,无果。不知道车目前在哪,车上物品是否还在。”易先生说。
无独有偶,甘肃兰州的王先生也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反映了类似经历。王先生称,2017年6月,他在安广汇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了一辆二手大众帕萨特。当时与心有二手车约定以14.2万元的价格购买,由心有二手车办理贷款分期业务。后来发现实际购车款与贷款合同金额有差距后,王先生选择维权,停止还贷。目前,该车也被心有二手车开走。
12月6日,易先生、王先生等车主当场向北京市朝阳消费者协会、朝阳区工商局进行了投诉。据易先生介绍,6日下午,他们得到了朝阳区工商局的反馈。上述工商部门表示,已与心有代表谈完,心有二手车承诺尽快给出解决方案,但未说明具体时间。
12月7日下午,针对未经车主同意驾驶车辆的行为,回复易先生等人,称因车主逾期还款,车辆被拖走。但对于消费者提出的购车合同变成租赁合同、拖车为何未明确告知、拖走车辆后车主个人物品损失如何赔偿等问题,心有并未回复。它只说会在本周三(12月12日)给出答案。
或者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公开资料显示,心有二手车汽车金融服务于2015年上线,新车汽车金融服务也于2016年12月上线。就财报数据而言,心有的收入增长与其提供的汽车消费贷款服务密切相关。
根据心有的财报数据,第三季度心有2C(消费者对消费者)业务收入为6.1亿元,其中2C贷款服务收入达4.7亿元,占当季总收入的54.7%。2018年前三季度,心有2C业务汽车金融贷款服务收入分别为3.6亿元、3.2亿元和4.7亿元,占同期总收入的55.3%、47.8%和54.7%。
“在交易过程中,不存在车商服务费(即手续费)和质押评估费。这7000块钱应该是二手车商或者心有二手车的工作人员拿的。”针对易先生提供的付款收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二手车经销商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易先生的贷款利率并不是心有承诺的0.68%,而是普通购车人不计算利息,只知道每个月还多少钱,使得心有二手车获得了空贷款。
根据易先生提供的分期还款金额单据,1-35期每期需还款3640.2元,36期为3640元,共计131047元。但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如果成交价为12.58万元,除去首付26838元,贷款金额应为98962元。按照心有0.68%的利率计算,36期本息合计约123188元,月供约3421.8元。
在谈到贷款合同改为租赁合同的问题时,这位二手车商直言“我们本来应该签的是销售贷款合同,但实际上90%以上都是租赁合同”。他进一步解释说,只有签订租赁合同,心有才有权在逾期还款的情况下收回汽车;如果是买卖合同,开车走是违法的。
“心有二手车的行为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邱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分析指出,消费者并不知道签订的是买卖合同还是融资租赁合同。如果心有隐瞒或者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对于消费者反映的车价与购车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问题,邱表示,隐瞒事实的行为可能涉嫌欺诈。如果是真的,消费者可以进行三倍赔偿,关键在于举证。所以消费者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
邱还提醒,遇到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监管部门投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合同签订过程中最好留下视频资料,否则后续发生纠纷时很难举证。
(责任编辑:李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