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夜11点,江津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突然响起:“法官,有人警告我们抢劫,我们却在派出所拦住他,不让他走。请你过来看看!”
“‘劫匪’在派出所,却还阻止受害者离开?现在抢劫这么猖獗吗?”一头雾水的执行法官顶着蒙蒙细雨,摸黑赶到江津区程楠派出所。
在茶馆遇到,申请人无奈做了讨债的“强盗”。
派出所大厅里,两个女人正伸长脖子四处张望,旁边一个男人双手交叉。执行法官一眼就看出,这是申请人陈某和被执行人谢某。随后,执行法官将三人带回法庭了解情况。
到庭后,谢仍然坚持认为是抢劫了他。法官平复了双方的情绪后,逐渐澄清了情况。
原来,2016年前后,谢某因经营不善,欠陈某等人租金及借款共计34万余元。在等人成功起诉谢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陈某的妻子配合法院拍卖了其名下的房屋,以偿还11.4万元,但她没有找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谢某也一直避而不见,下落不明。
晚上9点左右,正在和朋友逛街,突然发现谢在路边的一个茶馆里打牌,面前放着200元现金。他立即走上前去,挡住了谢。陈某想,“如果你不还钱,你就会忘记这件事。拿钱打牌,200块钱总该还的。”
没想到,谢某见到后,抓起桌上的钱就走了。他还说:“反正我没钱还。你拿这个钱就是抢劫!”陈某听后大怒,当场制止了谢某。而谢某真的报了警,声称是陈某抢劫的。于是开头的一幕发生了。
该男子拒绝还钱,并给他戴上了“银手镯”。
在向双方反复核实,两名女子只是口头要求返还,并未采取过激手段后,执行法官劝说陈某等人合法索要户口,虽然合情合理,并发现被执行人应第一时间告知执行法官。随后,执行法官对谢某不还钱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说明近几年的财产状况以及准备如何履行义务。
但谢某仍拒不配合,反复说自己现在没钱。当被问及哪来的钱在茶馆打牌时,谢某一脸躲躲闪闪,说不清楚。
执行法官查询其手机时发现,谢某近一年有几万元流水,但目前余额只有几百元。他的行为明显是在掩盖自己有收入
前一秒还“刚刚”的谢某瞬间破辩,表示愿意先补2万元,其余随申请人分期支付。天亮后几个小时,谢的亲戚朋友来到法院,给送去2万元。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谢写了悔过书,并与达成了和解协议。
在打开手铐的那一刻,谢某后悔不已:“早知道我就老老实实还钱了,还戴着手铐在这里坐了一夜。人家也被关了,钱还是要还的!”
法官提醒:讨债要合理合法。
讨债要合理合法。但如果采取非法拘禁、殴打等暴力手段或者尾随、非法看守他人经营场所等“软暴力”手段讨债,则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
上游新闻记者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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